——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实施部门: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项目委托部门:楚雄州财政局
第三方评价机构: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八月
目 录
一、评价项目概要- 1 -
(一)项目背景- 1 -
二、评价的主要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 3 -
(一)评价原则、依据及主要内容- 3 -
(二)评价基准日- 3 -
(三)评价方法- 4 -
(四)评价程序- 4 -
(五)评价指标体系- 5 -
三、评价结果- 6 -
(一)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 6 -
(二)资金管理- 6 -
(三)项目组织管理- 8 -
(四)项目绩效情况- 9 -
(五)评价得分情况- 11 -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14 -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4 -
(二)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绿色食品牌”工作- 15 -
(三)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给予政策扶持- 15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6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6 -
(二)相关建议- 17 -
六、评价责任- 18 -
七、评价单位工作组人员签字- 18 -
八、报告时间- 18 -
九、附件- 18 -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0年第4号公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11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楚雄州财政局委托,对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情况如下:
一、评价项目概要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和州委“1133”发展战略,促进我州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我州绿色食品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和《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扶持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我州主动融入和服务云南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建设。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楚雄州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办法(试行)》、《楚雄州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了2019年楚雄州绿色食品“10大名品”、“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的评选活动。楚雄州“绿色食品牌”推进组办公室以最终评选结果,下发《关于对2019年度楚雄州“名品名企”进行奖励的通知》(楚绿办〔2020〕4号)文,对评定的2019年度楚雄州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进行表彰奖励。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以《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0号)文,下达了州级2020年绿色食品“10优农产品”、“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奖励资金250万元。
(二)绩效目标
《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指出:通过3年努力至2020年,全州生猪、肉牛、蔬采、水果、核桃、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八大”优势主导产业综合产值达450亿元以上(2018年360亿元、2019年402亿元、2020年450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1%以上。力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通过楚雄州“名品名企”评选活动,引导和激励全州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创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楚雄州“绿色食品牌”的知名度和目标市场占有率,推进全州农业品牌化工作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效、农民增收,实现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评价金额及支出情况
项目涉及楚雄州农业农村局、9县(市)农业农村局,计划下达州级专项资金2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实际发放奖励资金25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本次绩效评价针对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250万元的落实情况展开。
项目的实施,对评选出的2019年楚雄州“10优农产品”和“5强企业”、“5佳创新企业”进行了奖励,兑现奖励资金250万元。完成了计划下达时的目标任务。
二、评价的主要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
(一)评价原则、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及政策性原则,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2010年第4号公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11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从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效益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二)评价基准日
本次评价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自评材料审核和公众评判法等方法,以《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为指导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综合得分≥90分为优;80分≤综合得分<90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0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四)评价程序
1.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2.收集、整理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对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进行审定并下发各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实施涉及的各县(市)农业局填报相关绩效信息和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5.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楚雄市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抽查,针对绩效评价抽查的相关要求,收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对抽查单位和部门的绩效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与获奖企业通过面谈和发放问卷的形式开展项目满意度调查。
6.根据核实、调查结果对项目实施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定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
7.将初步撰写的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报送委托方和项目单位,经论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由定性和定量指标组成,主要包括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20项三级指标。
表1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项目(市、县级)绩效评价指标 |
评价指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项目决策 |
1.1目标 |
1.1.1项目目标 |
1.2项目决策 |
1.2.1决策依据 |
1.3资金分配 |
1.3.1分配办法 |
2.项目管理 |
2.1项目资金落实 |
2.1.1资金到位情况 |
2.1.2资金到位及时性 |
2.2项目组织管理 |
2.2.1项目申报、审批情况 |
2.2.2管理机构的健全性 |
2.2.2制度措施制定情况 |
2.3资金管理 |
2.3.1资金支出的合规性 |
2.3.2资金拨付的及时性 |
2.3.3依法建账 |
2.3.4单位财务制度 |
3.项目产出 |
3.2项目完成情况 |
3.1.1企业起示范作用带动农户情况 |
3.1.2 “5佳创新企业”研发投入 |
3.1.3资金拨付率 |
4.项目绩效 |
4.1经济效益 |
4.1.1“名品”获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4.1.2“5强企业”营业收入实现情况 |
4.2社会效益 |
4.2.1项目实施的社会影响力 |
4.3可持续性影响 |
4.3.1政策实施带来的持续性影响 |
4.4服务对象满意度 |
4.4.1获奖企业及其服务对象满意情况 |
三、评价结果
我方应委托方委托,对楚雄州农业农村局、9县(市)农业农村局及获奖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了核实、调查,从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项目绩效四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定标准进行评价。以下为我方评价结果:
(一)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
项目评价涉及的州农业农村局、9县(市)农业农村局及获奖企业,按照要求上报了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通过对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数据材料进行全部核实后,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执行及完成情况汇总如下:
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以《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0号)文,下达了州级2020年绿色食品奖励专项资金250万元。9县(市)农业农村局对评选出的2019年楚雄州“10优农产品”、“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共计19家企业进行了奖励,兑现奖励资金250万元。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0号)文件,下达了州级2020年绿色食品“10优农产品”、“5强企业”和“5佳创新企业”奖励资金250万元。根据各县(市)填报的信息调查表统计,全州计划下达资金2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资金250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表2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县(市) |
企业名称 |
奖励类别 |
到位资金 |
奖励金额 |
资金支出率 |
楚雄 |
楚雄锦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岭牛雪花牛) |
10优农产品 |
40 |
10 |
100% |
云南马大泡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5强企业 |
20 |
100% |
云南玛格达同佳食品有限公司 |
5佳创新企业 |
10 |
100% |
双柏 |
双柏县三江葡萄庄园有限公司(阳光玫瑰葡萄) |
10优农产品 |
30 |
10 |
100% |
双柏县中药材茯苓产业协会(双柏茯苓) |
10优农产品 |
10 |
100% |
双柏县鄂嘉镇哀牢山生态畜牧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密架山猪) |
10优农产品 |
10 |
100% |
南华 |
南华县彝吉旺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华松茸) |
10优农产品 |
10 |
10 |
100% |
姚安 |
姚安佳祎云菜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花椰菜) |
10优农产品 |
20 |
10 |
100% |
姚安县鑫盛实业有限公司 |
5佳创新企业 |
10 |
100% |
大姚 |
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大姚薄皮核桃) |
10优农产品 |
30 |
10 |
100% |
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 |
5强企业 |
20 |
100% |
永仁 |
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晚熟芒果) |
10优农产品 |
20 |
10 |
100% |
永仁野森达菌业有限公司 |
5佳创新企业 |
10 |
100% |
元谋 |
元谋热坝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番茄) |
10优农产品 |
80 |
10 |
100% |
元谋县蔬菜有限责任公司 |
5强企业 |
20 |
100% |
元谋艾莱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5强企业 |
20 |
100% |
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 |
5强企业 |
20 |
100% |
元谋聚元食品有限公司 |
5佳创新企业 |
10 |
100% |
禄丰 |
云南秀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掌盆花系列) |
10优农产品 |
10 |
10 |
100% |
武定 |
云南武定永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5佳创新企业 |
10 |
10 |
100% |
合计 |
|
250 |
250 |
100% |
2.项目资金的管理
项目资金主要按照《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达的项目资金由县(市)财政局进行监督管理,“名品名企”奖励资金下达到县(市)农业农村局后,再兑付给获奖企业。项目资金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由县(市)农业农村局和获奖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依法建账,规范会计原始单据,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各县(市)均按照州级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奖励内容使用专项资金,奖励资金已按照奖励标准足额兑付给企业,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
州、县(市)农业部门根据《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和《楚雄州2020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方案》(楚绿办〔2020〕1号)要求,制定了年度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在“名品名企”的评选中,按照《楚雄州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办法(试行)》、《楚雄州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评选办法(试行)》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实施程序规范。县(市)组织州内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参与“名品名企”的评选,按照评选程序和规范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品牌。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召集专家库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全州9县(市)推荐上报的企业和品牌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楚雄州“绿色食品牌”推进组办公室结合专家组综合考核评定结果,评选出楚雄州“10优农产品”品牌和楚雄州绿色食品加工业“5强企业”、“5佳创新企业”,并进行公示和表彰。县(市)农业局对获奖的企业,按照州级奖励政策拨拨付了奖励资金,并适时对企业获评产品开展“绿色食品”年检、续展及监督检查。州级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对资金使用、实施情况、产品质量控制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督导和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全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名品”品牌和“名企”评选工作的开展,提升了楚雄州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引领产业和加工企业聚集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做精楚雄州优势主导产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培育楚雄州食品工业市场新主体,推动了我州“绿色食品牌”工作的进程,该项目的绩效主要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和创品牌的意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扩大品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以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为主的认证力度,品牌农产品总量持续增加,品牌农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增强。2020年全州累计“三品一标”获证用标569个、较上年增加158个,其中:累计获证用标有机产品112个、新增30个;累计获证用标绿色食品产品数428个、新增127个、排名全省第一位。全州累计获评云南省“名品名企”认定14个,排名全省第5位,其中:绿色食品“10大名品”9个和绿色食品加工业“20佳创新企业”5个。
(2)通过项目的实施,严格把控参选农产品的质量关,参加评选的农产品,已获得“有机食品”或“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规范运行,产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可追溯。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同时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较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既带动周边企业积极参与“名品名企”的申报评选活动,又能提升企业自身定位和产品的竞争力。
(3)项目的实施,在推动我州“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化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起到较大作用。2021年1月,全州有11家企业被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同时获奖企业主要为我州具有增长潜力的“八大”优势特色产业的生产企业,企业生产规模较大,企业获评后发展后劲更足,品牌效应得到很好的提升。2020年,全州“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达454.68亿元,同比增长13.11%。实现了《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制定的总体发展目标。
(4)通过对获得楚雄州“10优农产品”品牌和楚雄州绿色食品加工业“5强企业”、“5佳创新企业”的奖励,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促使企业在产品、工艺方面不断创新,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增加研发投入,企业的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企业在当地塑造了产业建设榜样,在市场准入、产品的销售价格方面较普通产品更具竞争力,从而提高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户增收,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对周边农户起较大的带动作用。
2.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通过向县(市)项目主管部门了解,并对获得“名品名企”奖励的部分企业进行访谈,并对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得到以下结论:社会公众对项目的实施认可度较高,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较高,企业对政府实施的奖励政策的满意度达100%。项目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五)评价得分情况
1.县(市)项目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县市项目评价得分(100)=∑一级指标分值×权重;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权重;
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权重。
2.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计算公式为:
绩效评价总体得分(满分100分)=全州县(市)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数
3.绩效等级
根据评价总体得分(满分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等,根据计算结果的分值,确定评价对象最后达到的绩效等级。
表3 评价分值档次表
绩效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90 |
(90,80〕 |
(80,60〕 |
<60 |
4.评价结果
此次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州、县(市)各级农业部门、工业信息局和企业的积极支持配合,根据对各县(市)的自评材料审核,对应项目评分标准,最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得分为93.44分。各县(市)评价结果及分值如下表:
表4 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市(县)级评分汇总表 |
序号 |
市、县 |
项目得分(标准分) |
1.项目决策(10分) |
2.项目管理 (30分) |
3.项目产出(20分) |
4.项目绩效(40分) |
总分 (100分) |
等次 |
1 |
楚雄 |
100 |
10 |
28 |
20 |
34 |
92 |
优 |
2 |
双柏 |
100 |
10 |
28 |
20 |
34 |
92 |
优 |
3 |
南华 |
100 |
10 |
30 |
20 |
36 |
96 |
优 |
4 |
姚安 |
100 |
10 |
30 |
18 |
34 |
92 |
优 |
5 |
大姚 |
100 |
10 |
28.5 |
20 |
34 |
92.5 |
优 |
6 |
永仁 |
100 |
10 |
28.5 |
20 |
34 |
92.5 |
优 |
7 |
元谋 |
100 |
10 |
30 |
20 |
34 |
94 |
优 |
8 |
武定 |
100 |
10 |
30 |
20 |
36 |
96 |
优 |
9 |
禄丰 |
100 |
10 |
30 |
20 |
34 |
94 |
优 |
综合平均得分 |
|
10 |
29.22 |
19.78 |
34.44 |
93.44 |
优 |
5.扣分情况说明
(1)项目管理扣分
项目管理扣分主要原因:资金到达项目实施单位较迟;资金拨付不及时。
表5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扣分情况 |
市、县 |
项目管理 扣分合计 |
扣分原因 |
楚雄市 |
2 |
资金从市财政下达到市农业局时间较晚扣0.5分;奖励资金拨付不及时扣1.5分; |
双柏县 |
2 |
资金从县财政下达到县农业局时间较晚扣0.5分;奖励资金拨付不及时扣1.5分; |
大姚县 |
1.5 |
奖励资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给获奖企业扣1.5分 |
永仁县 |
3 |
奖励资金拨付不及时扣1.5分 |
(2)项目产出扣分
项目产出扣分主要原因:“5佳创新企业”2020年研发费投入未达到100万元的目标任务。
表6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扣分情况
市、县 |
项目产出 扣分合计 |
扣分原因 |
姚安县 |
2 |
“5佳创新企业”2020年研发费投入金额未达到目标,扣2分 |
(3)项目绩效扣分
项目绩效扣分主要原因:“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作用和效果;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
表7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扣分情况 |
市、县 |
项目绩效 扣分合计 |
扣分原因 |
楚雄市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双柏县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南华县 |
4 |
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姚安县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大姚县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永仁县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元谋县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武定县 |
4 |
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禄丰县 |
6 |
“名品”获奖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未达15%扣2分;项目实施带来的作用、效果扣2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生影响扣2分; |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和州委“1133”发展战略,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楚雄州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6]20号),明确了“显著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打造品牌楚雄,加强和改善质量监管,筑牢安全底线”的目标任务。依据《云南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云南省绿色食品八大重点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食品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出台了《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全州在“名品名企”打造、企业主体培育和重点产业体量增加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为确保我州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品牌”的目标,全州建立健全了政府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监管的责任体系。同时各级各部门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体系建设,州、县(市)都成立了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目标任务,州、县(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监管职责,确保全州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二)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绿色食品牌”工作
州、县(市)各部门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全州打造“绿色食品牌”目标任务的实现。一是制定并印发了《楚雄州2020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方案》(楚绿办〔2020〕1号)文件,明确了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二是组织全州10县(市)参加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培训,研究部署“一县一业”发展、农业园区建设、“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招商引资建设和“名品名企”评选活动等工作;三是组织全州10县(市)开展省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评选,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推荐递补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等活动。四是推广新技术,推进绿色食品牌标准化建设;五是年终对全州的2020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考评。
(三)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给予政策扶持
全州加大农业融资担保工作力度,2020年共落实191家企业的农业融资担保资金28516万元。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6]20号),按照“绿色、健康、生态”的发展要求,各县(市)农业部门组织州内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对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每个奖励20万元,2020年州级财政兑现了98个绿色食品认证奖补资金490万元。调动企业名牌创建积极性,兑现了2019年度“名品名企”奖励资金250万元。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在楚雄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先后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破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0〕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0〕14号)、《楚雄州关于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方案》(楚农领通〔2020〕10号)支持政策,明确对经济效益好、上缴税收多、创新能力较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除享受省级补助外,符合州级上台阶奖补政策的,州财政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等扶持政策,为我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供了政策供给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楚雄州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需引起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的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品牌意识不强,科技成果转化率弱,品牌打造和市场推广力度不够。
2.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参与“名品名企”评选的积极性不高。
3.楚雄市和双柏县的奖励资金从市、县财政下达到农业局较晚,楚雄市、双柏县和永仁县存在资金兑付不及时的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0号)文件于2020年12月17日发出,楚雄市和双柏县财政局于2021年7月20日、7月6日才将奖励资金拨给2县(市)农业农村局,同日楚雄市和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将奖励资金兑付给企业,永仁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5月10日兑付了奖励资金,与楚财农[2020]180号文件“县市要加强资金管理,积极做好与获奖企业的沟通对接,并在收到资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获奖企业……”的规定不符。
(二)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建议县(市)农业部门加大“三品一标”质量认证政策的宣传,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联系,积极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为主农产品的认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引进科技人才,农业部门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引导和支持大型农业企业应用技术集成,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2.建议各级各部门加强省、州“名品名企”评选政策的宣传,持续开展省、州“名品名企”评选活动,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传播方式,强化线上线下策划推广,不断提升楚雄名品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3.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楚雄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并及时兑付资金。
六、评价责任
本评价在工作组全程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下开展,以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为依据,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得出评价结果。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七、评价单位工作组人员签字
工作组人员签字: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报告时间
本评价报告出具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九、附件
1.各县(市)评价得分表;
2.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复印件;
3.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