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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作者:    日期:2025-07-10    点击:[]次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技术人员中、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州2025年农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初级职称申报范围:楚雄州州级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高级职称申报范围:楚雄州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人员。

二、初中高级职称申报所需材料

2025年楚雄州农业技术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均采用线下评审的方式,申报材料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袋材料的纸质材料有: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粘贴在个人评审材料袋封面上。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2)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其中,用人单位(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基层单位意见”(附件3提供模板),并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4)需提供至少30份,A4纸正反打印。

4.职称申报人员公示(附件5提供模板)1份、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提供模板)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5.《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份。用A4纸打印、复印,经用人单位审核签章“此件与原件一致”,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附件目录(必须编录页码);

(2)身份证(正反面);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非公可选择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或个人社保参保证明,若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放宽申报条件的,必须提供对应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4)全日制学历学位佐证材料及在职的继续教育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或者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有效的报告),以及《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附件7提供模板);

(5)主管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或纪委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复函;

(6)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

(7)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须提供新的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

(二)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8)《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9),均需要纸质版(A3打印)1份及电子版,州级部门由申报单位报送,各县(市)由县(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送。

2.人社部门审批同意的“岗位使用计划表”1份(每个单位、乡镇提供1张即可,不用装入个人 材料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不用提供此表。

3.申报人的电子照片1份。照片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电子照片要求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jpg)。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1.申报材料中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2.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3.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符合申报资格后指定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申报推荐。注册地为楚雄市经开区(开发区)的组织,请直接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

5.用人单位审核责任:

(1)申报人学历学位、履职年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申报人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真实有效。

(3)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是否真实有效。

(4)申报本专业职称所必须 的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6.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19日至22日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申报材料由县(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均按足年计算,履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我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5年评审通过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四)楚雄州目前暂无相关评委会可以评审破格申报的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需要到省级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如有破格申报职称的情况,请关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相关评审信息。

(五)评审相关事宜请按属地向当地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进行咨询,各级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李明程,陈璇,0878-3123577,0878-31237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撒亚平,0878-3389671;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朱宏斌,0878-6169311;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普增华,0878-6080198;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孙玲,0878-7720912;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习菊英,0878-6012515;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李琼,0878-7222724;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潘娜,0878-6042067;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自正旭,0878-6222567;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李宾,0878-6712640;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吴云涵,0878-8319146;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耿春红,0878-8715578。


附件: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基层单位意见(参考模板)

4.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5.XX单位职称申报人员公示(参考模板)

6.公示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7.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示例)

8.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9.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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