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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     作者:计划财务科    日期:2022-11-14    点击:[]次

 

根据楚雄州审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2〕3号),州农业农村局坚决服从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27.20元未上缴财政”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该问题我局在审计期间已立行立改,于4月1日完成缴存国库。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按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二、关于“支付授课费6400元未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该问题我局于5月7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系统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补扣补缴并告知纳税人扣缴税情况,已整改完成。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切实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

三、关于“决算报表反映不实”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一是“少计决算收入640元”问题。经多方核查,该笔新闻出版中心汇入的劳务费640元未查找到具体对象,无法支付给个人,我局于2022年7月4日将该笔资金收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全额上缴国库。二是“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少计决算收入、决算支出5000元”问题。因该款项已按支出用途支出,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完毕,账务已跨年度,年终决算已批复,无法进行收入、支出会计科目调整变更。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账务复核检查,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部门决算管理办法》,准确运用会计科目,强化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全面准确编制决算报表,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关于“往来款3345.66元未及时清理”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涉及的未及时认真清理“其他应付款”科目下五项代收往来款明细科目形成的账面滚存余额,已完成清理和缴交工作,科目余额全面清零。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细心细致处理业务,进一步强化对往来款的管理。

五、关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我局将严格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在2023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中,努力构建 全面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与下达执行过程的有效衔接,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精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可执行、可操作,杜绝绩效目标在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差异较大的问题。

六、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于2022年5月组织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人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了涉及的35项资产使用人信息变更,对2021年列入州财政单位公房资产统一处置拍卖后仍挂账的房屋243515.22元余额,报请州财政局进行资产处置核销,批复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了资产核销和账务处理。

七、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

已整改完成。我们将在下步的工作中加强各业务科室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学习,确保采购过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政府采购程序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八、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费247800元全部由单位承担”问题整改。

正在推进整改。该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在收到审计反馈后,立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组,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通过多次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动员后,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组建成立州农业农村局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多次召集云南弘瑞保安公司负责人进行研究,再次细化修改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管理事项和权责义务;落实物业管理办公室,云南弘瑞保安公司明确了物管负责人,制定物业管理办法,已对接了北浦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履职,逐家逐户开展工作,目前整改情况进展顺利,确保在2022年底前完成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下步工作中,州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一是加快推进州农业农村局与小区业主的实际剥离工作;二是协助州农业农村局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及时建立健全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财务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三是协助州农业农村局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尽快推动州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大院和南浦巷住宿区物业管理真正实现社会化;同时,办公用房部分,州农业农村局将作为一方业主按期缴纳物业费用,并力促小区住户按期缴纳物业费用。

九、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和下步加强管理的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加强支出核算,按照预算编制和批复安排支出事项,认真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会议、培训、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管理等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培训规模,压减一般性支出,提升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严格执行《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精准编制资产配置相关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做到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三是努力构建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环节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完整设置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政策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做实预算执行环节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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