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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乡村产业发展科     作者:黄文    日期:2022-06-08    点击:[]次

各县(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根据《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农产办〔2022〕1号)及《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云农企〔2017〕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州2022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我州列入本次监测评估对象为2022年到期监测的41户省级龙头企业和1户整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监测程序

(一)企业申请。参加本次监测的企业向县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监测申请,并上报相关监测材料。

(二)县级监测审核评估。县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材料按照《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完成《监测评估汇总表》(附件2),明确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三)州级复核行文上报。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县市上报材料按照《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复核,完成全州《监测评估汇总表》(附件2),审核并明确提出复核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四)省级终审评估公布结果。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终审评估,提出审查意见,公布监测结果。

三、监测材料

(一)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报告

县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在监测的基础上,要认真撰写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分析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文中需对监测企业逐一提出监测意见,审核合格的企业需简要说明企业发展情况,建议整改和审核不合格的企业需说明具体原因,更名企业要明确提出企业在更名后主营业务及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审核意见,是否同意予以更名。附监测评估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二)随文件上报的企业监测材料

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后1份(原件)上报州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1.企业申请。到期监测企业以文件形式向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定期监测申请;整改企业以文件形式向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复查申请。

2.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表。填报内容要与相关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3.企业发展情况(3000字左右)。说明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对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进行详细说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等。整改复查企业还须报告企业整改情况。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5.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原件)。由企业的开户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具体说明2019-2021年三年内企业有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并附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

6.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原件)。说明2021年企业纳税情况、纳税信用级别、是否涉及重大违法案件三个方面。

7.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原件)。说明2021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8.县级(含)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证明(原件)。说明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9.企业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评级证书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企业承诺书(原件)。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性承诺。

11.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更名,需提供:(1)企业更名原因和更名后的企业是否仍符合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说明;(2)工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等证明企业已经更名的材料复印件;(3)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彩印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12.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彩色图片资料(3-4张)。

四、其它要求

(一)今年省级龙头企业监测取消网上填报环节,直接上报纸质版。

(二)请各县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迅速将监测工作文件送达各企业,并于2022年6月22日前完成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审核评估工作,监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州级一律不予受理,未按时上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外,今年同期列入省级和州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的企业不需再参加州级龙头企业监测,但需提供监测评估数据。

(三)监测工作文件及相关附件请企业登录“楚雄州农业农村信息网(nyncj.cx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其他需咨询事项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黄文、和丽秋 电话:0878-3122559

邮 箱:1973725984@qq.com

附件:1.楚雄州2022年到期监测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监测评估汇总表

3.云南省2022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

材料(模板)

楚雄州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

附件1

楚雄州2022年到期监测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 单(42户)

楚雄市:7

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楚雄东宝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楚雄州志祥粮油有限公司

楚雄锦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楚雄垠兴牧业有限公司

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整改企业)

禄丰市:3户

禄丰双丰良种猪有限公司

禄丰浚琪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云南天红牧业有限公司

双柏县:3

云南双柏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

云南省双柏县白竹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双柏妥甸酱油有限公司

牟定县:8

云南牟定正兴(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牟定兴华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牟定润丰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牟定太极食品有限公司

云南盛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楚雄彝家香经贸有限公司

云南楚雄圣谷食品有限公司

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南华县:2

云南力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楚雄悦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姚安县2

姚安县鑫盛实业有限公司

楚雄云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大姚县:3

大姚华盛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七彩丝绸有限公司

大姚金沙林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永仁县:2

永仁远南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永仁兴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元谋县:11

元谋利明脱水蔬菜有限责任公司

元谋县蔬菜有限责任公司

元谋金沙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元谋县顶瓜瓜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思农蔬菜种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浙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元谋聚元食品有限公司

元谋农天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元谋县常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元谋林峰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金诚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武定县:1

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2.监测评估汇总表

监测评估汇总表

标准

≥2000


≥1000

≥2000



≥500

≥3.8%

≤70%

≥70%

≥90%

≠D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州市

县区

企业类型

产业类别

主营产品

总资产

(万元)

总负债(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年销售收入或交易额

(万元)

年实缴税金(不含减免税)(万元)

净利润(万元)

带动农户数 (户)

总资产回报率(%)

资产负债率(%)

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原料值占原料采购总值比例(%)

产品产销率(%)

税务评级

是否有涉税违法行为

是否有征信方面问题

是否有质量安全方面问题

企业是否更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3

云南省2022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模板)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日期:

参加监测的企业要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制目录,并将材料胶订成册。

1.企业申请。到期监测企业以文件形式向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定期监测申请;整改企业以文件形式向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复查申请。

2.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表。填报内容要与相关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3.企业发展情况(3000字左右)。说明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对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进行详细说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等,整改复查企业还须报告企业整改情况。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5.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原件)由企业的开户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具体说明2019-2021年企业有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并附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

6.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原件)说明2021年企业纳税情况、纳税信用级别、是否涉及重大违法案件三个方面。

7.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原件)说明2021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8.县级(含)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证明(原件)说明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9.企业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评级证书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企业承诺书(原件)。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性承诺。

11.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更名,需提供(1)企业更名原因和更名后的企业是否仍符合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的说明;(2)工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等证明企业已经更名的材料复印件;(3)更名后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彩印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表(样表)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电话(手机)


企业类型


从事产业


主导产品


所有权性质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信用等级




企业基地规模及带动情况

自建种植基地面积(亩)


合同订单种植基地面积(亩)


自建基地养殖量(头、只、张)


合同订单基地养殖量(头、只、张)


带动农户数(户)


户均增收(元)


带动建档立卡户数(户)


建档立卡户户均增收(元)


带动农户增收总额(万元)




企业规模及经营指标情况

总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企业职工人数(人)


企业工资福利总额(万元)


年总产值(万元)


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年利润总额(万元)


年实交税金(不含减免税)(万元)


年出口创汇(万美元)


总负债(万元)


资产负债率(%)


税后利润(万元)


资产回报率(%)


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农产品原料总值(万元)


农产品原料采购总值(万元)


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原料值占原料采购总值比例(%)


企业境外投资总额(万元)


境外投资主要方式


境外投资的国家(地区)


2022年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2025年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贷款需求(万元)


产品产销率(%)


企业、基地、产品获得认证情况

企业获得的认定


企业获得的质量体

系认证


企业基地、产品获

得的认证


企业的商标、产品

获得的认证


获得“三品一标” 认证的生产基地规模

种植基地面积(亩)


牲畜饲养量(头)


禽类饲养量(只)


水产养殖面积(亩)


获得出口备案的生产基地规模

种植基地面积(亩)


牲畜饲养量(头)


禽类饲养量(只)


水产养殖面积(亩)


企业科技创新情况

科研经费投入(万元)


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比(%)


科技研发人员数量(人)


科技推广大员数量(人)


企业是否建立研发机构


研发机构获得的认定情况


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发明专利(个)


实用新型专利(个)


外观设计专利(个)


企业科技推广投入(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发展情况概述


一、企业基地发展情况

(一)基地发展规模


(二)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基地认证情况


(四)其它有关情况


二、企业加工情况

(一)加工规模


(二)企业产品


(三)科技投入


(四)其它有关情况


三、市场开拓情况

(一)品牌建设情况


(二)产品销售模式


(三)其它有关情况


四、企业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一)发展目标


(二)发展方向


五、意见建议

(一)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三)企业对所属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表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公章一致。

2.企业类型。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选择生产加工型、市场流通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含电子商务企业)中的一个。

3.从事产业。反映企业主营产业类型,如果涉及多种产业类型,按照占主导地位的一种产业类型进行填写,选择蚕桑,茶叶,蜂产品,花卉,坚果,咖啡,粮油,林产业,木本油料,其它,禽蛋,肉牛,乳制品,生猪,食用菌,蔬菜,薯类,水果,饲料,调味品,橡胶,羊,渔业,蔗糖,中药材中的一个。

4.主导产品。指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的具体名称,如生猪、鸡蛋、蔬菜、冷鲜肉、果汁、酒精、中成药、方便面、饲料、液态奶、奶粉、种子、对虾、鳗鱼等。

5.所有权性质。根据企业最大股东性质,填写国有、集体、民营、港澳台资、外资中的一个。

6.信用等级。指银行或有关机构为企业评定的信用等级,没有评定的不填写。

7.带动农户数。根据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如实填写。

8.总资产。必须与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9.固定资产。必须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

10.企业职工人数。指企业正式职工、长期聘用的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的人数之和。

11.年销售收入。必须与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持一致。指企业总销售收入,是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填写交易额,是农产品交易额与其他产品交易额之和。

12.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13.资产回报率。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当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21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照3.8%计算。总资产报酬率=(税后利润+实际上缴税金总额)÷资产总额。

14.合同、入股及合作方式采购原料值占原料采购总值比例。即企业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总额占企业所需原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15.产品产销率。填写2021年企业主营产品销售量与生产加工量之比。

16.企业、基地、产品获得认证情况。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尽量填写完整。

17.企业是否建立研发机构。填写是或否。

18研发机构获得的认定情况。填写国家级、省级或无。

表中各项数据根据企业2021年度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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