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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暨楚雄彝族火把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楚雄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作者:    日期:2018-08-03    点击:[]次

 

各县(市)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2018年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暨楚雄彝族火把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暨楚雄彝族火把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 [2018]22号要求,现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集中对辖区内种养殖基地进行排查。以规模种养基地为重点,加大对本辖区内即将上市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农业生产企业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指导和规范农业企业和农户合法用药、科学用药,杜绝在生产中使用禁限用业投入品,在收贮运环节使用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

(二)强化投入品监管。要以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以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的摸底排查工作为切入点,对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有害物质的违法分子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要加强农兽药残留的抽检力度,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自检或委托检测工作。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新增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告知(约谈)一次、培训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送一份资料,认真落实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生产主体告知(约谈)率、培训率、承诺率100%。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形成群防群控的社会合力。同时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名优农产品品牌,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科学和理性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排查治理工作。

(二)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要在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类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州农业局和同级政府食安办,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必须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妥善处置,防止事态的扩散。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3131002

 

 

 

 

                                               楚雄州农业局

                                                   2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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