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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1-04-02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州局相关科室:

为做好农业农村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9日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双随机”监管工作既是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州双随机联席会议办《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包含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1年农业农村系统的双随机监管任务是实现三个100%,即: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100%全覆盖,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100%,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100%。

二、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工作内容。按照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清单及2021年楚雄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领域州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本年度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共14项、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共7项,

1、部门双随机:农药、肥料、种子、蚕种质量、种畜禽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质量安全、兽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生猪屠宰管理、农业机械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2、部门联合双随机: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子及涉转基因种子、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部门双随机和部门联合双随机均要求一个抽查事项制定一个抽查方案,检查事项和抽查方案一一对应,抽查方案模板见附件3、附件4。

(二)工作流程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整理监管对象清单→将抽查方案上传至系统平台→导入检查对象模板清单→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系统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进行匹配→实施线下检查→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平台,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实抓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好各业务股室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任务具体,专人负责。州局相关业务科室要主动认领各块任务,落实专人负责。

(二)积极研究部署。各县市、机关各责任科室要尽早安排部署,落实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计划早安排,任务早落实。紧扣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好抽查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机关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好线下检查。检查中要遵循严格执法、公正公开、规范文明的原则,做好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填写内容要完整、清楚、规范,不缺不漏,手续完备合规。检查结束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按时上报考核材料。根据《楚雄州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评细则》要求,延迟报送双随机材料或不报送材料的将被扣分。各县市、机关各责任科室完成抽查工作后,要及时整理收集相关资料,汇总考核佐证材料,认真撰写抽查工作总结。按照州双随机联席会议办的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考核材料。

联系人:王绍明 邮箱:914873572@qq.com

李建琼 邮箱:1016211313@qq.com

电 话:0878-3136503

附件:

1、2021年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

2、2021年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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