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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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楚雄州农业局
  • 公开日期2017-08-14

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王桂芬、郭丽蓉、普开英、王明芹、杨金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大姚县蚕桑产业提质增效扶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蚕桑产业的培植,将其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通过组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强势高位推动,建立市场风险调控机制,县级部门挂点联系蚕桑生产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狠抓专业村、重点户建设,不断强化县、乡、村蚕桑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以国家、省蚕桑产业技术体系为技术支撑平台,全面加强栽桑、养蚕新技术的培训、推广。多年持续不断的建基地、引龙头,产业化链条已较为完整。2016年大姚县桑园面积达8.4万亩(其中投产5.2万亩),饲养蚕种5.1万张,产鲜茧2052吨,蚕茧产值8734.3万元,桑园投产面积、养种量、产茧量、鲜茧产值分别占全州的48%57%57%59%。大姚县蚕桑产业已成为全州第一、全省名副其实的10强县之一,得到省、州认可。

二、州农业局高度关注大姚县蚕桑产业的发展,多年来始终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在蚕桑产业发展项目上报争取立项方面,一直将大姚列为优先项目县。多次到省厅相关处室汇报,几次争取国家、省相关蚕桑管理方面的领导、专家到大姚考察蚕桑产业发展情况,为大姚县争取项目资金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2010—20167年累计为大姚县争取到省级蚕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0万元(其中: 2010200万元,2011400万元,2012150万元,2013300万元,2014325万元,2015388万元,2016247万元),占同期全州争取总额的57.2%2014—2016年三年国家、省蚕桑产业体系安排大姚的经费40.8万元,主要用于优质高产桑园示范样板、科技推广等,为大姚县蚕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你们提出大姚县蚕桑产业发展的三个突出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我州蚕桑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你们提出的三条加大对蚕桑产业提质增效扶持的建议,具有很强我针对性。就第一条把桑园基础设施列入中低产田地改造范畴建议,2011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编制低产茶园桑园咖啡园甘蔗园改造规划的通知》(云中低改发[2011]1号)后,州中低改办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州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由州中低改办牵头组织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农办共同编制上报《楚雄州低产桑园茶园甘蔗园咖啡园2011—2015年改造规划》,具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农业部门负责,当年规划上报了全州低产桑园改造面积10万亩。2017年后省级财政安排由农业部门实施的中低改项目已不再安排,建议从县级层面上报年度中低产田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时统筹考虑低产桑园改造上报争取列入相关项目扶持。第二条将蚕桑科技推广列入州级财政进行补助的建议,我们将在上报年度农业专项预算时重点考虑。第三条将蚕桑副产物开发列入扶持的建议,农业部门将通过引进和扶持现有龙头企业的方式,由企业化运作方式予以落实。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农业局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不断加快全州蚕桑产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局

                     2017726

上一条: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