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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 公开日期2021-09-22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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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农复〔2021〕85号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

王锦荣委员:

你提出“关于建立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农村水、电、路、气、电信以及公共人居环境、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保障,建立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是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9年10月19日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意见明确指出县级政府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省、市级政府应为县级政府履行责任创造有利条件。地方各级政府要在明确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各类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等,建立公示制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为此,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为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措施。

一、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等4个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为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作用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县、乡、村逐级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有路必养,养必见效。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农村公路优良、中等率达75%以上。

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字〔2017〕26号,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是相应河流的河长,具体负责相应河流的维护管理,履行河长职责,及时开展巡河巡库巡渠,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河、库、渠突出问题,对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要取到立竿见影之效。州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次,州级河长、县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2次,县级河长、乡级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乡级、村(社区)级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12次,村(居)民小组巡查员每年巡查不少于24次。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大部分县市还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路长制”“街长制”等相关制度,为农村的河湖、道路、集镇街道明确了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三、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州委副书记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级21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4个专项小组。全州8县2市和所有乡镇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高位推动、强势推进。二是强化统筹指挥。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出具体安排,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目标为导向、结果为导向,采取管用务实措施,推进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州委常委会、深改委会、州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多次听取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工作安排。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强化投入保障。始终坚持真金白银投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项目扶持、农民主体、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整合美丽乡村、“一事一议”、农业、林业、爱卫、环保、住建、国土等项目资金,集中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等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项目。投资建设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形成“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四级联动垃圾处理模式,农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2018年以来,中央、省、州、县四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资金达39.95亿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10389个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做到了村村寨寨都有保洁员,保洁员覆盖率达100%;10389个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0%;10389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农村强化“清垃圾、扫厕所、众参与”。2021年1—7月底,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1105个村居委会10389个自然村,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8.71万吨、内水塘4771口、村内沟渠13680公里、村内淤泥2.19万吨、残垣断壁7042处、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7.88万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759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量52.3万份,粘贴宣传标语7.36万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62.01万人次,各级财政专项用于村庄清洁行动资金2732万元,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清洁行动的资金1313万元。

上述这些工作仅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其他如学校、医院、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等内容还比较多,这些基础设施项目有政府投资建设的,有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有私营企业投资建设的,有合资企业投资建设的,也有村集体投资建设的,项目内容多,涉及面广、构成情况复杂。同时,由于各行各业的标准不同,维护技术要求不同、地域人力、物力、技术、财力的差异。短期内制定统一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和办法仍然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探索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管理机制和办法,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加强和努力的方向。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页无正文)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继彪  0878-3120969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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