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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农复〔2021〕45号
对州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关于提升扶贫农产品产供销环节质量增进消费扶贫实效”的提案,已交我局牵头办理,经会商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升农产品质量。楚雄州十分重视提升农产品质量工作,紧紧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核心任务,按照省、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部署,紧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和执法监管,全州农产品质量继续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州级、县市及全州103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县市和乡镇专兼职工作人员共238人。同时,在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中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了州、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州级和9个县(楚雄市与州级合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站)建成并投入使用,省级“双认证”通过率达80%。三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州、县、乡、村四级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机构基本健全。
2.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地区,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七个方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农资生产经营监管、农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环节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假劣农资执法办案、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八个方面的工作。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按照“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和“四个最严”要求,以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20年,全州开展检测样品数2802批次,合格率99.57%,完成任务数的101.97%;全州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完成43298个,合格率99.83%,完成任务数的123.7%。
4.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制定《楚雄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楚雄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全州开具合格证总张数达12788张,由部门印制发放的合格证张数463张、由生产者自己打印、印刷的合格证张数1232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达8949.82吨。
5.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制定出台《楚雄州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施方案》,持续加强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确保平台稳定健全、数据规范,把楚雄州纳入到全国追溯“一张网”的一部分。“云南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查询到156家生产经营主体、102个基地252个农产品的可追溯信息,170个农产品可进行溯源码追溯;现“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已注册主体293个,其中:种植业类主体254个、畜牧业类主体37个、渔业主体1个、其他经营主体10个。
(二)推进品牌引领建设
1.推进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建设。元谋蔬菜被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单位认定为第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南华县野生菌、永仁县高原特色晚熟芒果、楚雄市肉牛、禄丰县花卉、大姚县核桃、双柏县中药材被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认定为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2.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培育州级以上重点业龙头企业达427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省级龙头企业109户、数量暂居全省第二位;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464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2个、省级示范社96个;发展家庭农场2668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
3.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截至2020年底,全州累计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768个,其中:有机食品76个、绿色食品536个(数量居全省第一位)、无公害农产品16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累计获评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9个和绿色食品加工业“20佳创新企业”5个,创建省、州、县三级“绿色食品牌”产业示范基地543个。
4.培育电商区域公共品牌。2020年9月,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抱团发展、品牌聚能”为主题的楚雄州电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发展暨追溯体系应用推广会,向全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电商企业推广电商区域公共品牌“滇韵楚彝”;10月,组织26家企业、224个特色产品以“滇韵楚彝”公共品牌为主,参加2020年全国农商互联大会和扶贫产品展销会。目前,入驻公用品牌管理平台的企业38户,产品106个。双柏县打造公共品牌“云森谷”,大姚县打造公共品牌“塔韵蜻蛉”,已推出5个“公共品牌+溯源+标准化”应用的网销产品。元谋县打造“北有寿光、南有元谋”的元谋果蔬区域公共品牌,武定县打造公共品牌“彝美武定”,区域公共品牌从无到有,实现了突破。姚安县、永仁县的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也已启动。
(三)强化产销对接服务
1.充分利用“三农通”信息平台,建立信息服务“三农”新渠道。全州130余人“三农通”信息员向全州近37.87万农村用户发布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供求等信息,年均发布4000条以上,为全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布供求信息70余条,助销农副产品。
2.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全州建成州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域电商服务中心10个、乡镇电商服务站103个、村级电商服务点499个,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州共有网商15846家,2020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6.25亿元。
3.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参加南博会(商洽会)、农博会、对口帮扶地区特色产品展销会等各类展会,强化农产品市场开拓推介。
(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2020年,楚雄州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禄丰县、双柏县、牟定县共8个县被列为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县,共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330.11万元。在“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共批准立项项目32个,已开工项目32个,其中:南华县3个、姚安县11个、大姚县6个、永仁县1个、武定县5个、禄丰县6个。现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进入扫尾验收阶段,新建和改扩建107个仓储冷链设施,完成建设规模4.21万立方米。
(五)推进产业扶贫
全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最硬的战役、最持久的战役,按照“县有主导产业、村有主导产品、户有增收措施”的产业扶贫思路,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发展全覆盖、项目支持全覆盖、主体带动全覆盖、政策支撑全覆盖、组织保障全覆盖“五个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问题,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底,全州有产业发展条件的7.99万户30.65万人,在2755户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如期实现了脱贫。
(六)推动消费扶贫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等7部委《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和《云南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将消费扶贫作为助推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扶贫成果的重要举措,持续多渠道解决扶贫农产品滞销、难卖等问题。
1.消费扶贫行动。一是强化宣传服务。在全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广泛开展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扶贫产品认定。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县认定、州复核、省审定、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备案并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由县级扶贫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申报企业的资质、供应产量、供货品质、供货能力等审核把关,做到“优中选优、重点推荐”,确保“带贫益贫成效较好”的企业和“特色优质明显”的产品申报成功。2020年,全州经国家认定公布的扶贫产品供应商共计160家432款扶贫产品,共销售扶贫产品18.5亿元,其中:中西部地区销售额为11.18亿元、东部地区销售额为7.32亿元。
2.消费扶贫月活动。扎实开展以“10·17”扶贫日为主线的消费扶贫月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20年“10·17”扶贫日,楚雄州分别在上海市、嘉定区和楚雄州三地搭建展销平台,组织30家企业参加上海市光大会展中心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并举办专场文化旅游和特色商品推介会,期间销售扶贫产品44.72万元,签订订单186.8万元;组织60家企业参加上海嘉定区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展销活动,期间销售扶贫产品99.63万元,签订订单650万元。组织全州10县市135家企业28类300余款产品参加楚雄州消费扶贫产品展销,期间销售扶贫产品165.27万元,签订订单95.7万元。同时,“10·17”期间,全州10县市也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消费扶贫展销活动,共销售扶贫产品226.16万元,签订订单79.73万元。二是积极组织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开展“扶贫832平台”消费扶贫产品采购活动。2020年,全州各预算单位共采购“832”平台”扶贫产品258.1万元,销售额达499.1万元。
3.推进“三专一平台”工作情况。楚雄州以消费扶贫产品认定为契机,积极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精心优选扶贫产品,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支持鼓励已认定扶贫产品的供应商入驻楚雄州、上海市、嘉定区的电商中心、大型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特产品专营店以及832政府采购平台。截至目前,楚雄州消费扶贫专柜累计布放9台,消费扶贫专馆累计开设8个,消费扶贫专区累计开设35个,已入驻832平台企业27家。
二、存在问题
(一)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但仍存在机构未健全完善、监管经费不足和监管能力较薄弱的问题。
(二)品牌意识薄弱。部分企业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品牌对企业的重要性,存在重“争名牌”、“评名牌”,轻“创名牌”、“保名牌”,对名牌产品的附加值和社会效应认识不全面、不深刻,缺乏品牌经营意识,导致长期处于“一流的质量、二流的品牌、三流的价格”的状况。
(三)直采直销直供基地建设滞后,小包装产品开发不够,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对接不足。
(四)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认识不到位,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产品存储、包装层次较低,产品竞争力不强,农产品附加值低,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三、下步工作
(一)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州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力度,保障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以奖代补资金的兑现,使更多的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等认证;持续推进云南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应用,让更多的企业、产品进入平台,实现农产品的可溯源。
(二)推进2021年楚雄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落实项目资金2075万元,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按40%的补助比例,引导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力争完成2万立方米冷库建设,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实现主产区生鲜农产品在田间地头就近就地商品化预处理,有效解决农产品损失率高、品质下降等问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缓解农产品“卖难”和季节性价格波动矛盾,保障市场均衡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收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推进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大“滇韵楚彝”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推广应用,增强各类电商销售平台线上线下销售能力,推出一批品牌化、标准化、合法化、精品化的畅销产品,开发适宜电商销售、运输便捷的小包装,提升产品的市场识别度和竞争力。
(四)建设直采直销直供基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国内电商主流平台的对接,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展示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加工工艺实信,加强沪滇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合作,推动“楚品出滇”。每县市建设直采直销直供基地2个以上,力争建设省级直采直销直供基地5个以上。
(五)继续加强消费扶贫供需对接。一要着力提高精准度。“以购代扶”消费扶贫提供的产品坚持以脱贫地区脱贫户生产的农产品为主。二要畅通供销渠道。坚持直供直销、贫困群众受益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结合市场行情、产品质量、运距等确定合理价格。三要积极开发订单平台。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电商平台,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及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发布农产品供应信息,对接帮扶单位或干部通过电商平台下定单购买。通过网上订单平台销售,能有效地解决供需对接难、资金结算难、统计分析难等问题,提高消费扶贫工作的效益。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光贤 0878-3112695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