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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采取四项措施抓实农村能源安全工作

信息来源: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刘志梅 钟有民    日期:2022-03-15    点击:[]次

为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全市大中型沼气设施和户用沼气使用安全,楚雄市采取四项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压实农村沼气池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各乡镇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农村沼气池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等专题会议,确保对农村沼气池安全监督工作从思想意识、责任落实上不放松。

二是抓实农村能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对辖区内大小型沼气设施和户用沼气进行排查,对沼气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进行重点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大中型沼气设施6口,户用沼气13822口,能正常使用475口,安全处置10533口(其中:改厕7308口,改化粪池2040口,改水窑608口,安全填埋577口),闲置2661口,报废153口,未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养殖户储粪池21个,能正常使用21个,未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

三是强化农村能源监督检查力度。在乡镇、村组进行农村能源安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市级抽调16人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农村能源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大农村能源安全知识宣传。利用会议宣讲、粘贴标语、广播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知识和防范工作要求的宣传,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盲区,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农村能源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农村能源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户长会1000多场次、以会代训150多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签订农村能源(沼气池)安全生产责任书150余份、农村能源(沼气池)安全使用承诺书475份,下发沼气池安全利用告知书13000余份。(撰稿人:刘志梅 钟有民 审核人:陈元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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