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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1029003
  •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16时54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分析报告(2024年)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分析报告(2024年)

州司法局: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楚治州办[2024]12号)要求,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1月1日—2024年10月29日,州农业农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49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20次。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及行政裁决。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情况。州级农业农村系统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法定行政机关州农业农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53人,全部按要求更换为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

(二)案卷评查和法制审核情况。评查2023年州级农业行政许可案卷173件(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审批、兽药经营许可),评出优秀案卷129件,合格案卷44件。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期间,没有符合审核标准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发生投诉举报案件,没有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两法衔接平台无案件移送,未发生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三)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我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将本部门的许可事项、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开,规范事前公示;在行业监管中,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在部门网站和州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2期43条、行政许可信息6期149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1-10月,我局法律顾问审查相关政策文件、合同协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8份,接受咨询3件,有效防范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三是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投诉举报范围、受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2024年度我局无投诉举报案件。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力量薄弱,无法满足当前法治建设工作需要。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执法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树立职权法定原则,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素质。

(二)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健全完善执法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行行为依法、规范。

(三)加强执法监督指导。积极开展对县市、科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农业农村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