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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830030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1时20分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22号提案的答复

李永志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提案》(第1103032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始终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监督、凝聚民智、实现民意、转变作风,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提案交办后,立即开展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认真对照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分析研究,找准办理的切入点,厘清具体的办理思路,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同时,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原则,于2024年6月28日与提案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综合面商、调研等各方面情况,提出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落小落细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不够,有的统筹谋划不够,有的责任压得不实,有的工作力度减弱;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有差距,有的项目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推进离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等问题。我们经核实研究认为,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确实客观存在上述问题。如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相关政策,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力度是我们近年来一直在加强的工作。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强对党中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州县乡村各级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责任扛牢压实,确保各项政策逐一落到实处,确保5年过渡期目标实现。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协同推进“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一是扛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分管直接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狠抓工作落实;其他州级领导联系乡镇,结对帮扶脱贫户和监测户。二是压实帮扶责任。6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17家省级定点帮扶单位、149家州级和驻楚定点帮扶单位、851家县市级定点帮扶单位、645支驻村工作队及2014名驻村工作队员、4万名结对帮扶干部持续开展常态化帮扶。三是落实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村常态化监测、乡镇半月分析、县级月调度推进监测帮扶工作机制,1-5月新识别监测对象190户578人,14879户44897人监测对象已累计消除风险11282户34987人、风险消除率达78%。抓实产业发展“八个一”促增收措施和稳岗就业“九个增收一批”措施,围绕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动态清零的目标,持续开展1万元以下脱贫人口帮扶专项行动,千方百计拓宽脱贫群众增收渠道。2024年上半年投入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10.23亿元、上海市及嘉定区援助资金2.74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农增收,全州新增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1.88亿元,实现脱贫人口转移就业18.88万人。2024年一季度,全州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5798元、同比增长11.84%。四是强化督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紧盯责任落实、富农惠农政策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增收、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考核,2023年开展专项督查、考核评估各1轮,累计抽取10县市80个村委会(社区),入户调查农户806户,核查项目50个,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50件,访谈县市、乡镇、村相关领导300余人。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严实组织开展2024年度考核评估工作,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

(二)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坚持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涉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细化工作措施,从资金管理中易发、频发、多发问题入手,解决好漏点、堵点、难点问题。一是抓源头治理。从项目规划、入库、申报、审查、实施、验收等全流程,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二是抓机制创新。结合楚雄州实际,与财政部门协作,在全省创新建立了衔接资金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围绕解决机制不畅、任务不清、效果不好的问题,建立起工作会议、绩效评价、通报约谈、资金奖补、跟踪督导等5项机制9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抓绩效监控。协同财政部门,围绕项目管理、资金下达、历年发现问题整改真实性、资金使用成效4个方面,将对10县市衔接资金涉及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并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下年度衔接资金分配额度的重要因素,进一步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完全、规范和有效。

(三)加大对衔接资金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重点指引〉的通知》文件管理规定及要求,把准项目入库关,落实事前预防、事中调度和事后评价,强化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一是以制度促规范。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在关键窗口期,对支出进度等重要指标实行“日调度”,对支出慢的部门和县市“点对点”督促,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指标进度达标。二是健全项目库管理。严格执行“负面清单”项目不安排资金的要求,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严格遵循“县市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县市级行业部门审查、县市级领导小组审核、州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做到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坚持公示公告制度,确保入库精准、合规、高效。三是规范资金拨付。根据各级资金管理使用职责,从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报账进度等各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报账管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坚持“资金跟项目走,拨款按进度行”原则,要求报账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实现资金规范运行。四是强化项目资产监管。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分类管理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对脱贫攻坚以来的产业帮扶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管理、分类施策,督促指导各县市持续推进帮扶产业发展。目前,全州脱贫地区分类推进帮扶产业监测项目1283个,其中:巩固类产业项目1108个、升级类产业项目143个、盘活类产业项目25个、调整类产业项目7个。

(四)持续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扛牢主体责任。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合力推进这项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印发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楚雄建设“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排查出26个具体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集中开展整改。印发《中共楚雄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乡村振兴领域简单化“一刀切”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简单化“一刀切”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穷折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失真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改,排查出问题4个,正在整改。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制定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组建楚雄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清单化推进工作机制和双周调度工作机制,组建了5个检查核查工作组挂包县市下沉县市开展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四是用好“三资”监管平台。按照州委州政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的要求,全州实现了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乡镇、村社全部使用楚雄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目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前,共建立账套10615套,开立936个银行账户,实现线上支付57083笔,金额18.32亿元,实现“管理、监督、举报”功能并进,平台实现村务公开16788次。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落实好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再次感谢你对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