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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830009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0时04分
  • 标题:对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马境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耕地保护的建议,已交于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州的决策和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农田区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争取建设资金16.6亿元、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110.72万亩,其中:修建灌溉沟渠883.98公里,灌溉管道1195.27公里;建设田间机耕道路1169.11公里,土地整理4.63万亩,小坝塘整治90座,建成桥涵、闸门等渠系建筑物2478件,泵站52座,配电线路26公里。项目建成后,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09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9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859.21万公斤、油料产能79.41万公斤、其他农产品产能6199.85万公斤。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户7.53万户,受益农业人口35.4万人,受益农民年均纯收入增加总额17945.64万元。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全州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有效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的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建设效益逐步显现。截至2023年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24.4万亩(其中,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9.85万亩)。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44.79%,占永久基本农田366.06万亩的61.30%,距将全州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越来越近。

我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实施效果较好,但离国家、省和当地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州地处滇中干旱中心,全州有三分之二的耕地水电路网不配套,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目前基础条件好、项目容易实施的坝区已基本实施完成,未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向分布在山区半山区推进,山区半山区耕地存在水源保障低、交通运输困难成本高,土壤耕层浅薄、蓄水保墒能力低,耕地细碎化问题十分突出等制约农田建设和耕种的不利因素。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关于部门适当提高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解决好投资单一的问题。从2024年开始,国家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由之前1500元/每亩,提高到3000元/每亩,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一是加大项目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大中型灌区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自然资源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建设的统筹力度,指导各县市结合项目的特点,充分挖掘适合小坝塘清淤和维护的工程项目,增加项目数量和资金投入。二是指导县市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指导县市将项目区内小型农田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水利措施中进行规划建设,充分结合高效节水项目,对项目区的水池、管道和泵站进行提升改造,纳入高效节水项目联网使用。三是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从资金使用、建设程序等方面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和群众参与投入的机制和模式,引导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按照楚雄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积极向上争取建设任务,力争到2030年实施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40万亩,使高标准农田数量达到全州耕地面积的67.82%,占永久基本农田95.13%。

(二)扎实推进撂荒地整治。在摸清撂荒耕地底数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地利用,对无人耕种的,积极采取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措施,保证地有人种;对地不好种的,优先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新建和改善水利设施建设、地块归并整理、地力培肥等措施,改善耕作条件,尽快恢复生产;对确不宜耕种的,可以根据条件,宜粮则粮、宜经济作物则经济作物,增加多样化食物供给。通过充分运用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等市场化、经济化手段,发挥企业、村集体和种植大户的统一经营的功能,在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的同时,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