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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103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10时34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人民政府: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明确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的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进必进”的政务服务管理要求,州农业农村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选派业务骨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行办理事项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积极向办事企业、群众宣传推广“办事通”应用,拓展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2)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已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我局修改告知承诺申请受理规程,及时补充完善办事指南,更新后的办事指南也在部门网站予以公开。二是认真开展宣传。印制宣传折页,将法律、规章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以及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列明在宣传资料中,供企业办事时参阅。自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来,尚无企业申请办理该项许可。

(3)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州农业农村局梳理出全州农业农村部门“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19项。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办理了173件行政许可,均属于优化服务事项。州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压缩办理时间,减少提交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审批流程,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释放了市场主体经营活力。

(4)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抽查。州农业农村局制订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对照省级主管部门抽查清单,梳理出部门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9项。抽查工作中,严把抽查依据关,实施清单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抽查、扰民扰企、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截至2023年10月26日,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抽查任务全部完成(其中州级7项抽查任务和省厅2项下派任务),州农业农村局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检查监管对象63户,责令整改18户,立案查处1件(移交属地管理部门)。二是及时归集信息。按照“谁监管谁录入”、“谁执法谁录入”“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行政检查信息。已在政务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公示系统、本部门网站等系统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73条,检查结果信息140条。

(5)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一是做好电子证照数据汇聚。为真正打通部门间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我局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按通知要求,分级负责做好证照的电子数据汇聚。目前我局已完成2019年以来州级颁发许可证的电子证照数据汇聚。二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的提升工作。我局有政务服务事项28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其中全程网办率为92.8%,办结事项好评率为100%。

2、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1)深入开展农资、兽药、渔业领域治理行动。2023年出动全州农业综合执法人员485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850个(次),整顿农资市场1678个(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525个(次),规模养殖场户1850户(次),动物诊疗机构60个(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895人次,执法船艇71艘次,检查经营者1450个次,检查经营场所1429个次,清理违规网具122张,查办案件43起,查获涉案人员59人。

2)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1203次,排查农业机械7135台次、驾驶人员7241人次,抽查隐患1724项,完成整改1718项,整改率99.7%。对未整改的农机安全隐患,向整改责任人发出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3)切实加强植物检疫和病虫害防控。依法开展植物检疫工作,2023年受理繁种企业申请272 份,开展产地检疫面积 5.3万亩,检疫率达98%以上,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384份;受理调运植物及其植物产品364批次涉及121个调运单位,88个作物1206个品种,调运数量1.09万吨,办理调运检疫证351份;开展市场检疫91次,检查售种农资经营单位1006家次,严格控制和减少危险性病虫传入我州的风险。

4)严肃查处农业领域各种违法案件。截至11月30日,全州共查办农业行政违法案件205件,结案199件,罚没款合计77.3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货值金额16.68万元,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年度内向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录入法律法规11部,法治动态信息2条,本年度内州级无移送案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配合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一是配合开展相关条例的审议和答复工作。参加《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的人大审议会议,以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面商答复会,对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和涉及修改意见的部分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和答复。二是配合做好其他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参广泛征集质询问题,按要求报送人大质询案建议表。配合做好《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按时上报检查方案,做好选点、调研日程及汇报材料等准备工作,确保州人大的执法检查顺利进行。根据《楚雄州司法局关于报送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和州政府2024年度规章立法计划项目的函》的要求,我局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按时反馈了立法计划意见。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照清理范围,认真梳理本部门的政策文件,按时上报清理意见表和清理报告。经过清理,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无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州农业农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强化决策程序制度约束。一是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行政议事和决策制度》,将重大事项从议事形式、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讨论决议、执行反馈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议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决策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机制,增强了行政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二是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碰头会议制度》,通过召开碰头会议,强化工作调度,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分管领导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协同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围绕“三重一大”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机构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工作格局,把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凡代州政府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或上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年度内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件。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本局印发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投入经费2万元,聘请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截至2023年11月30日,法律顾问审查法律事务32件,其中法律咨询4件,审查合同方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7份,代理行政诉讼1件。

(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自由裁量制度。根据《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在原先制定的《楚雄州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上,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进行再次修订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领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和执法公示、执法记录和法制审核三个制度。认真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执法主体、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引用、自由裁量使用、办理时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做到执法机构、法制机构、执法机关三道审核把关,确保案件程序规范、事实确凿、依据充分,处罚适当。本年度我局没有符合法制审核标准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3、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评查2022年州级办理的行政许可63件,评出优秀案卷55件,合格案卷8件,评查情况在部门网站进行了通报。通过案卷评查,查找不足,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执法实务技能。年度内无执法监督投诉案件。

4、推广执法监督系统。开展“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运用维护,录入行政许可信息150条,入库执法人员65人(因退休等原因注销15人);录入行政检查信息140条。按要求上报《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分析报告》及《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表》。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办理建议提案,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我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6件,其中人大建议32件,政协提案44件。截至10月底办结73件,办结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有3件人大议案正在办理中。2023年未收到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2、依法公开执法工作信息。认真梳理执法工作信息,动态调整执法人员信息,将年内开展的执法检查、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在州政府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截至2023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在局党组领导下,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以“补齐制度短板,扎牢制度笼子”为目标,从部门职能职责出发,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召开内控实施启动会议,进行内控业务培训。二是健全完善机制。紧盯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立项、报批、决策、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内控审批流程、业务办理流程和重点工作督查机制,汇编完成《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对内部经济业务运转进行全要素、全流程的梳理重塑。三是迎接州级考核验收。截至目前,州农业农村局顺利通过州财政局组织的创建验收考核,考核得分92.6分;13个局属事业单位也全部通过财政验收考核,考核得分均在80分以上。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构建廉洁部门。局党组班子严格履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与机关21个科室和局属13家单位签订州级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召开局党组班子专题会议4次,局党组会议8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9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及党组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9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两个责任约谈”276人次,“四项谈话”436人次,累计开展警示教育43场次,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认真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把“清廉楚雄”建设行动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各方面。召开党组会议3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专题研究“清廉楚雄”工作,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单位”建设,打造“清廉队伍”,构建“清廉系统”。四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分4批次到楚雄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你是谁的人》《下一个“片中人”》《筑路人的不归路(二)》《背后》等警示教育片。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三会一课”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开展“两个责任”约谈256人次。局党组书记带头讲授专题廉政党课3场次,班子成员为分管单位及科室讲授专题廉政党课6场次,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26场次。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6项,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日常,做实做细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认真落实出庭应诉规定。组织学习《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支持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使用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并报送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23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积极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制度保障。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参加州级领导接访4次,受理电话来访1件,接访群众3次,受理网络信访事项10件,已全部办结。无越级访和集体访的事件发生。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1、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法治用人导向。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突出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农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情况开展述法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抓好“一报告两评议”,调整干部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认真落实干部使用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派1名科长2名四级主任科员及9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武定县白路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11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县市服务基层工作。着力提升“三农”工作队伍专业水平。

2、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出台《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职工学习制度》《中共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每周一上午定为集中学习日,开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学习传达。二是明确学习重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职工会学习计划,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专项普法内容,州农业农村局以条文解读,制作PPT课件讲解,观看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按时报送情况总结;对《云南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党内法规进行全文学习。三是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每年宪法日来临之际,我局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开展线上宪法宣传,参加宪法知识在线答题活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观看宪法宣传视频,进行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大家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强烈意识。2023年1-11月我局共组织集中学法9次,其中局党组会学法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次,干部职工会学法6次。组织观看法治宣传视频3次,举办法治讲座2次,观看网上庭审视频2次。通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法、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3、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州农业农村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保障以案释法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召开案卷评查会,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执法人员案例评析,在部门网站发布政策法律解读、普法动态、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23年1-11月职工会上通报2起46个典型案例,在部门网站转载9期73个案例,在云南法制报、楚雄政法、威楚说法等平台发布3期3个典型案例、。

4、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印发《2023年楚雄州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形成普法责任清单,抓好“双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宣传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反电信网络宣传月等法治宣传。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专项行动和日常检查中,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识假辨假,教授如何维权,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等知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年禁渔知识、草地贪夜蛾病虫害防治、非洲猪瘟动物疫情防控等知识宣传。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单1.5万份,挂图520份,涉及农民群众1.3万人。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完善第一责任人职责约束制度。建立了《楚雄州农业农村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批阅法治文件,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切实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逐条逐项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结合部门特点,制定《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印发《关于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会议的通知》,11月6日在州级系统开展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活动。

2、严格纪律、依法履职。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二是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局领导始终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三是认真落实权责法定制度。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6类339项,并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全面公开,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四是整合资源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明晰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不断优化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在部门网站设立“政务服务”专栏,自动链接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流程及申请表格,方便办事群众。

3、率先垂范、坚决落实。一是带头严抓学习。局主要领导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加强纪律作风。二是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坚决执行党组书记“三不管”制度,落实由局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直接管的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上局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对审批权限、程序、标准等逐一明确;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每年如实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述廉,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党支部活动和参加“三会一课”,带头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找问题和党性分析。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谈”、“家长制”。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活动。年内主要领导及党组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9次,三是从严履行监督考核。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及任务分解》,年初局机关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机关和局属单位签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统一考核。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法治思想理论和相关法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通过在部门网站发布系列解读,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组织专题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识不够到位,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普法力度还要加强,行业监管还需持续强化。普法宣传效应还不够显现,重生产发展、轻执法监管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整治工作总体上还不能满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

(三)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还需完善。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的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没有做到全覆盖。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法治学习培训,落实在线学法工作,营造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梳理细化措施,分解任务,明确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责任分工,落实领导班子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细化。

(二)认真落实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以“讲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学习内容,在全系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三)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控,开展依法治理,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查处。分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点产生根源,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落实制度约束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