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1-0825007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5日 15时10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楚农复〔2021〕17号
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段发秀代表:
你提出“关于加强我州农药包装废弃物妥善回收处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履行农药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经销商及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
2017年国务院修订通过的《农药管理条例》和2020年10月1日施行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均明确了州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责任。但由于农药经营网点分布零散,大部分销售点分布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点多面广,加之广大农民群众及部分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意识淡漠,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均没有认真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履行农药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经销商及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认真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更好地做好全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二、继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探索
近年来,州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支持,已在元谋、楚雄、禄丰三县市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部分经销商还开展了以农药包装废弃物换取农药、收取一定数量押金的方式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截至8月15日,元谋、楚雄、禄丰3县市已举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培训班15场次,培训2438人次,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3吨,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农业农村局将继续争取省州支持,深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逐步向全州进行示范推广。
三、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培训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农药经营人员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相关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督促农药经营户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箱);二是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安全用药,不乱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尽量做到集中回收处理;三是加强对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督促引导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执法力度,多措并举推进我州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近年来,州农业农村局多次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和资金,但由于各级财政压力大,目前还未得到有效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组织全州农药管理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我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轴 0878—3135500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