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9-111800118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00时00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19〕34号
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周南西、陈慧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生态建设”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扎实推进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我州坚持在乡村规划引领、农村“两污”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提升村容村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上“五个”精准发力,坚决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加快建设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基本完成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全部建制村实现通硬化路,完成G56杭瑞高速公路沿线40个特色示范村庄规划设计及10个户型新建民居建筑设计、景观特色风貌提升整治规划,楚雄、禄丰、南华3个县市实施8个乡镇123个自然村9757户特色风貌打造工程,建成美丽特色乡村景观带。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77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为54.84%;332个建制村实现了污水有效治理,覆盖率37.56%;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98.92%;全州93个乡镇镇区公厕295座, 883个建制村建成村庄公厕1132座,实施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14564户。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武定县狮山村、永仁县太平地村、楚雄市紫溪彝村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采纳两位委员提出好建议、好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年度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施项目、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扎实推进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了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县市也正在成立领导小组。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促县市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从“突击式”转向“常态化”、“粗放式”转向“精细化”、“运动式”转向“规范化”。督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担负起主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全力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工作整体争先进位。对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州进度的县市和州级部门,按程序追责问责。
(二)紧盯难点重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小厕所,大民生。农村厕所革命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最难的“硬骨头”,把农村改厕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一抓到底。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衔接,推进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与发展循环农业、绿色生态农业有机结合起来。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补足设施短板。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逐步建立州、县共同投入机制。州级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国开行云南省分行通过发放抵押补偿贷款等方式方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积极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护。落实河长、湖长等共治机制、村庄保洁和垃圾收费机制、卫生评比机制、公益性岗位管理机制等长效机制的建立,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明确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将各项机制建设纳入到村规民约中,明确村民在维护公共环境中的责任及义务,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群众参与。采取电视、广播、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政策等,逐步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清洁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配合、参与整治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曝光、“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宣传动员、教育引导,激发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深化“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探索建立乱丢、乱排惩罚机制和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的奖励机制,把与脱贫攻坚中“爱心超市”建设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整治的积极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